东南网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尤泳尧 刘闽华)昨日,泉南高速上,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持真驾驶证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21时50分许,民警接举报称,一辆闽C牌银色货车的驾驶员长期无证驾驶,将于22时左右从泉州南上高速至莆田。民警立即前往泉州南收费站入口蹲守,并于22点45分成功将该车辆拦截。 驾驶员戴某向民警出示了其驾驶证,民警用警务通对戴某身份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戴某确实于2013年在江西省抚州市考取了驾驶证,但该驾驶证为撤销状态,戴某实际上未取得驾驶资格。 经查,戴某2013年经朋友介绍,花钱在江西买了这本证件,发证机关发现后,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撤销了戴某的驾驶许可,且判定其三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随后,民警对戴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广大的摩托车驾驶员,万万不可以身试法,不然后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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