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身份证买车票 被人脸系统识破 其实,吕某双也知道自己被“限高”了,无法乘坐动车。 4天前,吕某双出现在泉州火车站,她购买了一张前往深圳的动车票。然而,安检时,她还是被拦住了——尽管借了张相貌跟她有些像的身份证买动车票,但动车站的人脸识别系统还是显示车票上登记的信息,与吕某双不符。 火车站的民警闻讯赶来,对其采取相关措施。吕某双交代,因为自己是被执行人,被“限高”,就想借用他人的身份证出行。 据悉,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旅客列车都实行实名制购票验票乘车制度。旅客购买车票均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旅客进站乘车须同时持车票和与票面所载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站时由铁路部门客运人员、公安人员进行查验。“票、证、人”信息一致,方可进站。 警方查实了吕某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实,于是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吕某双因此被送到拘留所关押。 解除关押又被拘 联合惩戒显威力 鉴于吕某双系被执行人的情况,火车站派出所及时将该情况通报给丰泽法院。 “我们一直在找吕某双和她的丈夫,但无果。”法官介绍,2月28日是吕某双解除行政拘留的日子,他们一早就赶到拘留所与她碰面,“防止她跑了。” 在确认吕某双仍无还款安排和未配合法院执行、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等情况下,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吕某双当场又被送进拘留所关押,让其受到处罚。 据悉,为了破解执行难,丰泽法院与警方、银行、机场、车站、房产国土部门等单位建立了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东飘 陈旭裕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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