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雅莹 通讯员苏晓晖 陈晓丹)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近日联合市快递行业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快递服务行业的首次消费评议,结果显示,快递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情况良好,有48%消费者对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表示满意,有40%的消费者表示一般。 此次评议去年年底启动,采取发放纸质问卷、依托微信平台网络调查、走访消费者等形式,从规范经营、售后服务和争议解决等三方面入手,重点调查快递行业是否按照快递规则和约定诚信服务,派送服务质量是否让消费者满意,是否建立完善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等。共发出调查问卷8000份,回收有效问卷6273份,有效问卷回收率78.4%。 调查显示,快递服务已高度融入市民日常生活,消费群体以年轻人居多,18—35岁的消费者占了将近一半。“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看,有关快递延误投诉较多,快递丢失现象时有发生。”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点评说,根据调查,有13.29%的消费者对快递企业快件延误的处理表示不满意,有12.66%的消费者对快件丢失的处理表示不满意。 调查同时发现,出现快递赔付纠纷时,以“未报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为代表的快递行业格式合同,成为消费者不满的问题之一。关于快递存放在智能快递柜的问题,调查发现,有63.07%的消费者希望快递能够送货上门,有16.96%的消费者更愿意电话联系再定地点,有9.06%的消费者表示更喜欢到指定的地点取货,仅有10.09%的消费者希望使用智能快递柜收取快件。 “这个评议很有意义。经过这么一点评,让我们企业更加清楚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能更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一位参加评议会的快递公司负责人说。评议会上,市快递行业协会还与12家到会的快递企业代表签订了《泉州市快递行业诚信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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