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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一审集中宣判5起涉恶犯罪案件

2019-03-30 08:31:14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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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学好 学当“古惑仔” 一批“后生家”涉恶被判刑

曾某等几名“00后”,在晋江暴力组织卖淫、强迫卖淫,通过微信寻找嫖客,甚至以“试台”名义强奸了未满14周岁的女孩;刘某、常某键、陈某锋等“95后”通过“快手”直播约架斗殴;31岁的湖北籍男子孙某华及曾某才、项某等暴力讨债寻衅滋事……

昨日上午,在泉州中院部署下,晋江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恶犯罪案件,曾某等1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晋江法院邀请泉州市、晋江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小年轻暴力组织卖淫 最高获刑十六年

被告人曾某、张某辉、蒙某专、王某、令狐某(女)、白某海等人均是2000年后出生的,其中4人还未成年。2018年7月以来,他们为谋取不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步形成以曾某为明显的首要分子,张某辉及令狐某、白某海为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蒙某专、王某为一般参与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晋江市实施多起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7月以来,曾某、张某辉经预谋,由张某辉招募王某某、“小黑妹”,由曾某招募令狐某,令狐某再招募龚某某在晋江市从事卖淫活动。其间多次纠集张某辉、王某、蒙某专及白某海等人与他人发生斗殴。又在明知被害人龚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违背她的意志,以“试台”名义先后对其实施强奸。

晋江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张某辉、蒙某专、王某、令狐某、白某海等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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