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电商生态圈聚集发展 强大而雄厚的制造业,一直是泉州电商产业发展的根基所在。根深,则叶茂。依托完善的产业链条,近几年,包括一品嘉、辅城、龙易配、泳衣库、制伞圈等在内的多个产业互联网平台,在泉州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为进一步推动“生产基地+电商”生态圈的发展模式,《措施》明确,将对与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结合紧密、发展潜力大、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作用明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平台当年新增建设投资的50%,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生态圈内配套物流仓储、软件技术、金融服务、工商税务服务等要素集聚的,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运营中心,按照年新增投资额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电商产业园是电商企业培育、电商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度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更是电商产业集聚发展的标志。《措施》明确,将重点支持构建电商产业生态、配套完善、特色明显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对区域内电子商务企业及上下游相关企业相对集中、与所在地优势产业需求紧密结合、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入驻企业50家以上的园区,按园区年度新增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并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同时,为进一步推动网商虚拟产业园建设,对年度新增投资额的4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措施》还提出将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国际排名100强或国内排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泉州注册设立全国性/区域总部(独立核算),经营满1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新零售,对年度网上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农产品年度网上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按照企业当年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2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措施》针对为我市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物流仓储、代运营、分销应用、广告设计、网络推广、拍摄等服务,年服务合同总金额超过400万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奖励;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且在泉州设立全国性总部、正常经营满1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针对我市电子商务人才缺口较大,尤其是电商高端人才紧缺的现状,《措施》将从“造血”和“引才”两方面着手扶持。一方面,市级财政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组织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对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另一方面,对于注册地在泉州的电子商务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参照《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相应的人才可配套享受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待遇。 推进电子商务创业创新 电商产业活跃度高,发展氛围浓厚,泉州成为培育电商创业创新创意的优质土壤。作为我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新品牌”的泉州市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创意大赛,目前已成功举办两届,每届大赛都能为泉州发现、遴选一批优秀的电商创新创业项目,成为为泉州电商产业招引人才、发掘优质项目的“入口”。今年,我市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泉州市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创意大赛,助推优秀项目在泉州产业优势的起点上,创造新成绩。 此外,为鼓励开拓电子商务在旅游业、文化创意、社区服务、远程教育、家政养老等领域的应用,对于在商业模式、企业管理、技术研发、推进应用等方面有独特创新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网上年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的电商应用创新项目,市级财政将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并进行示范推广。 让电商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农村电商发展迅猛,成为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近两年来,市商务局、市电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频繁深入安溪、南安、永春、德化、泉港等地村镇,调研农村电商发展现状、面临问题,致力于发掘真正使农村电商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措施》提出,将按因素分配法各分配30万元至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用于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本地特色农产品推广营销、贫困户电商创业就业补贴等电子商务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和农村电商示范镇(乡)、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