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照顾政策 (一)军人子女就读初中学校,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制订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予以优待。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初中学校,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经商的台商子女,由其暂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所属片区办学水平较高的公办初中就学。 六、强化监管 (一)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切实保证和谐稳定。各区要加强招生工作统一领导。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健全应急预案与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确保电脑派位规范有序。实行公开电脑派位的区教育局,要请公证处作公证,并邀请有关领导和中小学校长代表、小学毕业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的代表参加,保证电脑派位的公开、公平、合理,招生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法纪监督与舆论监督。电脑派位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四)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切实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惠政策。 (五)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区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任何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任何初中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六)2019年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仰恩大学附属中学初中新生起止学籍辅号: 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21918200001—21918200700。 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21983050001—21983050800。 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21983050801—21983051200。 仰恩大学附属中学:21984100001-2198410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