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店不到半年面临拆迁 损失谁承担 律师提醒,签订租赁合同时,对于拆迁等一些可预见的情况,应提前做出明确约定,以免产生纠纷 店面目前处于关闭状态 ■早报记者 苏玮杰 文/图 市民吴女士在市区威远楼广场开了家饮品店,可才不到半年,却被告知要拆迁了。吴女士很委屈,签订合同时,威远楼方面一点都未提及此事。现在生意做不成了,威远楼方面也不同意进行赔偿。 开店不到六个月 却将面临拆迁 昨日,记者来到该店,发现店内空无一人,大门紧闭,贴着“拆迁整改 暂停营业”的告示,店面的食材已被清空,只剩一些饮料制作机、饮料桶等物品。 “去年11月,工地的铁皮围挡把店都围起来了,再加上周边施工带来了噪音和尘土,生意实在没法做。虽然今年2月围挡拆除了,但饮品店直到现在也没有恢复正常营业。”店主吴女士说,去年10月到11月就一直接到通知,说威远楼要整改,然后他们那边要恢复廊道,没办法租给店里使用,让店里要停止营业,准备拆迁。 据吴女士介绍,去年5月9日,她和泉州市威远楼文化艺术服务中心签订协议,承包威远楼广场内“正金门文化馆”的经营。合同上写明,承包期限为期一年,到今年6月1日为止,每月承包费1万元。 “当时我们也有问说这些地方好像都是临时搭建的,是否可以出租,但负责人说他们历来都是这样子,并且觉得走招投标要很多手续,很麻烦。”吴女士说,去年6月,饮品店开张,结果不到半年,她就接到整改通知,之后她就没再交承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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