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 中心市区6所一级达标高中这样分配 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今年,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的定向生指标按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泉州培元中学、泉州城东中学、泉州九中的定向生指标按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所有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19年泉州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上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批。 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批次已入围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逐校(校区)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继续分校、逐校录取。降分数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以内(含40分),降等级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 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绩相同需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定向生名额分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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