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楼盘起纠纷 雇佣恶势力帮“摆平”
丰泽法院公审一起涉恶案
被告人出庭受审
核心提示
位于丰泽区丰泽街的和昌贸易中心项目(后更名“泉州皇族金融中心项目”)已经停工多时,其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随着5月5日丰泽法院开审的一起涉恶案件,或可见端倪。
该案由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段某全系纠集者,被告人段某阳、漆某清、黄某燎、王某、田某中、肖某系成员。涉案的刘某于、李某专、黄某龙也一同受审。□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东飘 文/图
合作开发楼盘遇阻 出资者雇恶势力作恶
据指控,2011年,被害人林女士代表和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昌公司),与潘先生代表的顺联房地产(武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联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双方约定共同开发和昌公司位于丰泽街的和昌贸易中心项目,顺联公司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建设。
当年8月12日,和昌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林女士变更为潘先生,后潘邀请黄某阳出资2亿元参与共同开发和昌贸易中心。尔后,黄某阳与潘先生多次以和昌公司的名义向他人担保借款数亿元资金。林女士认为该行为违反合作约定。2014年8月29日,由林女士担任董事长的香港和昌实业集团公司,直接将和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潘先生变更为林女士的女儿吴女士,致黄某阳与潘先生无法继续开发和昌贸易中心项目。
2015年8月20日至9月11日,黄某阳为逼迫林女士母女出面解决上述问题,雇佣段某全多次组织人员拦截吴女士、围堵林女士,打砸林女士的车队。
围追堵截打砸车队 获取16万元“辛苦费”
记者了解到,2015年8月20日晚,黄某阳指使司机李某专,与段某全纠集的人员,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拦截吴女士,吴即报警,民警出警予以制止。尔后,吴女士乘坐司机韦师傅的车辆离开,黄某阳让李某专等人驾车尾随。当晚8时许,吴女士在厦门动车北站附近换车离开。随后,黄某阳与段某阳等人又驾驶韦师傅的车辆,强行将他带至南安市一家茶叶店,直至当晚10时许才让韦自行驾车离开。
2015年8月21日至8月27日,黄某阳为继续给林女士施加压力,逼迫其出面解决问题,与段某全商议后,由李某专负责购买塑料椅、矿泉水等物品,由段某全组织人员,分批次到洛江区马甲镇仰恩大学仰恩阁别墅门口,采取围堵进出通道、检查外出车辆、强行进入别墅区等方式,迫使林女士只好乘船从水路离开仰恩阁。
2015年9月10日,黄某阳得知林女士欲从北京返回洛江,随行人员众多,即与段某全商议增加人手拦截林的车队,再次逼迫她出面解决问题。段某全于是安排人员分别在厦门及洛江高速公路出口盯梢,并安排被告人黄某燎等人购买白手套、木棍等作案工具。当日下午,被告人田某中又通过他人纠集多人,后与黄某阳、李某专等人会合,分乘六辆车到洛江区马甲镇欲围堵林女士的车队,因林女士留宿厦门而未果。
9月11日上午9时许,段某全等人与黄某阳、李某专一伙人驾驶车辆到事先踩点的洛江区马甲镇新庵岭路段埋伏。上午10时许,当林女士车队到达上述路段时,段某全与黄某阳负责现场指挥,李某专等人开车拦截,黄某龙等其余人员手戴白手套、持木棍对该车队进行打砸,致车队上的两人受伤、一辆客车玻璃被砸碎,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事后,黄某龙等人因参与此次拦截、打砸行为而被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取保候审,黄某阳为上述人员交纳每人5000元的保证金,并支付给参与人员16万元所谓的“辛苦费”。
被恶势力逼债后 受害者竟与其“合作”
记者了解到,在受雇为黄某阳围堵受害人之前,段某全曾经受雇于另外的人,向黄某阳逼过债。最后两人竟走到一起“合作”,其经历着实令人大跌眼镜。
据悉,2011年至2013年间,吴某鲜陆续出借数亿元钱款给黄某阳。2014年以来,吴某鲜多次要求黄某阳归还欠款,黄均予以各种借口推拖不还。
2014年6月,吴某鲜在南安市水头镇的家中,雇段某全帮忙向黄某阳讨债,并将其出借给黄某阳钱款的借条复印件拿给段某全,许诺给予讨回钱款10%的费用作为报酬。
2014年6月至11月间,段某全分别纠集了段某阳等人,到厦门市湖里区黄某阳的居住处,采取长期跟随黄某阳、与黄某阳同吃同住等方式逼债,严重滋扰黄某阳及其家人的生活。
公安机关于2018年6月21日至6月29日先后将段某全等8人抓获归案。李某专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今年1月14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被告人段某全系纠集者,被告人段某阳、漆某清、黄某燎、王某、田某中、肖某系成员。段某全、段某阳、漆某清、黄某燎、王某、肖某、李某专,多次共同围堵、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又伙同田某中、刘某于、黄某龙共同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段某全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记者另外了解到,黄某阳、吴某鲜均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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