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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洒油漆、抛掷石块等方式聚众暴力讨债 4人涉恶受审

2019-05-08 09:19:4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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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本报讯 (记者张晓明 黄祖祥 通讯员曾摩托 陈德桂 尤燕玲 文/图)以谢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受雇于他人,对债务人及其家属或住所、经营场所,采用泼洒油漆、抛掷石块毁损财物、拉横幅、聚众造势、滋扰等方式进行恐吓、闹事,在晋江、南安等地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晋江法院公开审理这些涉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被告人谢某、黄某、刘某、张某乙等4人当庭受审。

晋江检察院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谢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韩某、李某、张某甲(均已被判刑)以及苏某、陆某、杨某、陈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逐步形成以谢某为首要分子,以韩某、李某等为相对固定的组织成员,杨某等人参与,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晋江市、南安市等地受雇于他人,对债务人及其家属或住家、经营场所采用泼洒油漆、抛掷石块毁损财物、拉横幅、聚众造势、滋扰等方式进行恐吓、闹事,先后于2015年4月份、2016年8月份、2017年期间实施多次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此外,谢某还实施了个人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2016年以来,被告人黄某为讨要存在纠纷的欠款,雇佣并纠集被告人刘某、张某乙等人,组成恶势力团伙。他们采用到被害人王某店门口拉横幅、在汽车上张贴讨债的白纸、用高音喇叭喊话等方式进行恐吓、闹事,先后实施多次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晋江法院一并公开审理。

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被告人谢某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对社会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被告人谢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被告人刘某、张某乙认罪悔罪;被告人黄某否认控罪。晋江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

据介绍,目前晋江法院按照党委统一部署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公安局、检察院相互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有力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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