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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已破获黑恶9类典型案件2332起

2019-05-13 11:31:34 潘贤利 李肇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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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李肇兴)记者从泉州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19年4月30日,泉州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7个,破获黑恶9类典型案件23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49名,查封、冻结和扣押涉案财物价值1亿余元。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绩效位居全省第一。通过开展专项斗争,有力震慑刑事犯罪活动,推动泉州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2018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比降13.39%,今年1至4月降幅达15.32%,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了新的提升。

专项斗争以来,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伙金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了实战化运作的扫黑办、线索研判专班和侦查办案专业队。各县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打击重点。全市公安民警不辱使命,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全力投入专项斗争。

全市公安机关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发布悬赏通告、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制作宣传漫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获取的3000多件各类线索中,超过60%来自广大群众的举报。各级公安机关对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线索,一案一奖、及时兑现,累计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17.3万元。全市公安机关还通过警情研判、部门通报、暗访调查等方式,最大范围摸排线索。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建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专班,对获取的所有涉黑涉恶线索,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分析研判,深度挖掘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犯罪问题。对群众多次举报、社会反映强烈、上级多次交办的线索,责成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直接负责,必要时采取异地核查、提级核查等措施,确保查深、查透、查彻底。在核查中,严格落实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警队长“三长负责制”,每一份核查报告均由“三长”签字负责,确保核查结论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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