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场严格的政治大考。 2018年9月2日至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对泉州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并提出了整改意见。8个多月以来,泉州市抓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深化专项斗争工作。目前,中央督导组反馈的5个方面6个个性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市、县两级共追责问责党员干部31人。 在落实中见初心、见担当、见作风,确保扫黑除恶督导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泉州交出了一份高标准的整改答卷。 □记者 林铭珊 高位推动对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坚决拥护、诚恳接受。对中央督导组的整改要求,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坚决整改、彻底整改、深入整改的实际行动,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站在“整改不到位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泉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主动履行督导整改第一责任,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领导小组(扩大)会、专题会研究部署,亲赴一线督导,带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决抓好督导整改和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及时制定《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督导福建省反馈泉州问题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在边督边改的基础上,马上就办、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体目标和时限,列出清单、对账销号,确保整改问题见底清零。同时,制定下发《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提出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26条措施,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相关市领导积极牵头认领、对号入座,切实抓好各自责任领域的整改工作。 近段,泉州市委还组织对15个市直重点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问题,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响应集结对立行立改勠力同心 整改不止于强化顶层设计,不止于自上而下的推动与压实,更在于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响应整改集结号。 ——依法严惩,对黑恶势力初步形成压倒性态势。 泉州市组织核查上级下发线索425条,已提请办结340条,成案数100件。中央督导组反馈后,全市新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6个。中央督导组督办黑恶案件5起、省纪委挂牌督办案件7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17起,均已办结。2018年度专项斗争综合绩效,泉州居全省前列。洛江卢清洋涉黑案作为全省首例判决案件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十大典型黑恶案例”。 ——深挖彻查,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零容忍。 通过公安机关对已破获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深挖彻查,从中立案43件51人。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交叉巡查,共发现问题线索59条,督促被巡察县(市、区)立行立改问题17个。全市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立案63件81人。 ——综合治理,各地各部门凝聚合力抓整改。 泉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七条措施》,安溪县开展“百日会战”“春季扫雷”等专项行动,市县联手整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沙霸”“渣霸”“套路贷”“保健品”“黑护工”“黑救护车”、黄赌毒和破坏生态环境等专项打击行动,集中整治了一批行业乱象。 ——建强组织,坚决把“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村“两委”门外。 换届期间,否决村“两委”人员1630名。换届后及时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开展“回头看”,排查清理出12名村“两委”成员。 驰而不息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 纵深推进整改工作,既要打好侦查抓捕“攻坚战”,又要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更要“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针对“有的地方政法部门对黑恶犯罪案件认定标准不够一致,影响依法打击成效”问题,泉州市采取专题学习、案例分析、专家指导等形式,不断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加强日常沟通,完善涉黑恶案件报捕、起诉加盖“涉黑”“涉恶”标识工作机制,协力做好黑恶犯罪案件认定、办理审核把关工作。 针对“有的地方在办案过程中对涉案财物处理不够有力,对铲除涉黑涉恶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产生不利影响”问题,我市建立公安机关对涉案成员财产清查制度,做到房产数量必查、资金账户必查、有价证券必查、车辆数量必查。检察机关加强对涉案财物进行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予以纠正。审判机关依法采取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刑事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并对案件财产刑适用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共判处财产刑金额2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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