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非法购买、携带(佩戴)象牙制品进出境将受处罚 泉州海关查获的象牙制品 本报讯 (记者刘倩 通讯员王铭磊 文/图)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是威胁全球生态安全的“牛皮癣”。今年以来,泉州海关坚决贯彻海关总署、厦门海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走私及非法携带进出境行为。 据统计,1月1日至5月10日,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口岸查获旅客携带、佩戴象牙制品进出境违规案件29宗,累计查获象牙制品36件、重量1.686公斤。 海关提醒:象牙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物种,我国自2017年12月31日起已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个人非法购买、携带(佩戴)象牙制品进出境,海关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应拒绝购买象牙制品,也不要携带、佩戴象牙制品入境,即便是象牙制的配饰、纪念品也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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