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泉州市今年计划实施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467个、三格(四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5.8万户,力争6月底前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各县(市、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行、统一管理,以县为单位将已建项目的运营维护打包推向市场,加快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为主、村级自管为辅的维护管理机制。 其中,“城郊型”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体系。“集聚型”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大、维护管理技术要求较高的,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负责管护;设施规模较小、易于维护的,可由村级负责管护,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巡查。“偏远型”村庄户用污水处理设施由村民自管,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同时,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合伙、股份或独资等形式,成立县级农村污水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公司,采取“PPP”“EPC+O”等方式将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和已建项目的运营维护捆绑打包实施,进一步降低运维成本。 根据要求,到6月底,各地要全面完成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摸底排查。到今年年底,全市基本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为管理主体、乡镇(街道)为协助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监督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六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到明年年底,“属地为主、市场主导、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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