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曦)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泉州晚报》发布《2018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8年泉州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空气、水、声等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较好水平。 过去一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抓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组织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在服务保障全市GDP总量、增速居全省第一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2018年12月15日,永春县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2018年,泉州市区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达标天数比例为94.8%。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全市11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89.0%—98.4%,全市平均为95.9%。 水环境状况方面,自2004年起,晋江水系水质状况连续15年保持优。2018年,实际供水的1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比例87.5%。泉州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及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去年,泉州市区昼间声环境功能区质量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夜间达标率为75%,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2.5个百分点。 2018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4.65%;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率为100%;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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