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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真假”分不清 收费乱象屡禁不止惹众怒

2019-06-12 08:32:30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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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收费乱象惹众怒 屡禁不止有原因

少林路金鑫御峰湖庭后面道路,交警施划的停车位被人“霸占”收费。

近段时间以来,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陆续接到市民反映遇到停车乱收费,本报记者连日走访,对这种乱象进行了曝光。

搞不清楚停车费标准,辨不清收费员身份,分不清停车场“真假”。昨日,又有多名市民致电96339反映停车遭遇的收费问题。记者采访注意到,对这些停车收费乱象,市民在吐槽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治理,还大家一个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记者 黄枫 廖培煌 张晓明 文/图

走访 自称正规停车位 却没有发票出具

昨日,记者再度对市民反映较为集中的市区中心区域进行了走访。市民张先生反映,温陵路与东街交界的玉屏大厦后面,现场没有施划停车位,但是有人收费,也不给票据。下午3点左右,记者驱车来到玉屏大厦后面,车子刚进入,就有一名老人上前指挥停车,并告知停车2小时以内收费5元。记者表示没有看到收费公示牌,路面也没有施划停车位。老人声称,他在这里收了10多年,社区让收的,一直都没有划线。记者交完钱后,老人才指着岗亭旁一个蓝色的牌子说,收费公示牌早些时候“掉下来了”。

“有发票吗?报销用的。”记者索要票据,老人却称发票用完了。

多名市民反映,少林路金鑫御峰湖庭小区后面通往丰泽区委党校的道路上,一直以来都有人在收费。下午5点40分,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阿婆坐在椅子上,看到有车过来,她就上前引导车辆停放。这边的停车位有20个左右,记者到来时,空余车位已经不多。

阿婆说这是政府部门划的正规停车位。记者看到,路面确实施划了白色斜线。“社区老人每天轮流来这边收。”记者交了5元钱,并索要发票。阿婆却表示,当天下雨,她换了衣服,发票没有带出来。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玉屏大厦后面的停车位,并非交警部门施划。金鑫御峰湖庭小区后面通往丰泽区委党校的停车位是由交警施划,但当时并没有收费,为的是方便市民停车,市民如遇到有人收费可以拒绝。

市区玉屏大厦后面的空地,有人收取停车费。

焦点 谁来施划停车位 谁又可以来收费

地上的停车位,到底由谁来施划?收费票据,如何判断是否正规?路面停车位的管理空间由谁来负责?遇到私划停车位乱收费,谁来监管?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谁来施划?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心市区停车场分为城市道路路外停车场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城市道路路外停车场包括建设项目按城市规划管理配建的停车场(以下简称“配建停车场”)、按城市规划管理独立建设供公众使用的停车场(以下简称“公共停车场”)和利用空闲场地临时设置的停车场(以下简称“临时停车场”)。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的停车泊位(以下简称“路内停车泊位”)。

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需求等情况,科学设置和调整路内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公布。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的空间部分是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停车需求统一施划停车泊位,该停车泊位按路内停车泊位进行管理。

个人或者集体建设的向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当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备案登记。如果未经登记的停车点,都是“黑停车点”,市民可拒绝交费。

谁来收费?

《泉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指出,未经授权的部门、机构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一律不得收费。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场,要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水平、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

谁来定价?

《泉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指出,价格主管部门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类机动车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场,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经营期限、社会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场外,其他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谁来监管?

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工作;负责路内停车泊位(含开放式住宅小区道路,下同)设置、停车诱导设施建设和道路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指导向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场电子收费系统建设。

市住建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或督促配建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配建、公共停车场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及对其是否按照规划设置功能正常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确定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及对停车场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或配合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如果停车场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擅自开展停车场经营活动的,由工商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停车场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税务票据或不给税务票据的,由税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停车场经营者未按核定标准收费的或未公示收费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声音 规范停车收费 到底难在何处

“一停就要交费,停5分钟也得交,不交钱还怕遭‘报复’。”本报持续关注中心市区若干个停车收费乱象,引发了广大市民的共鸣。许多市民在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发表看法,或在本报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留言,吐槽自己的停车遭遇。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监管,规范停车管理,实行统一收费。

“公示收费标准,出具正规发票,规范停车管理其实并不难。”读者张先生表示,市区一半路内停车位由畅顺公司统一管理,但仍有个别收费员存在违规行为。剩余部分收费主体五花八门,到底有没有经过批准谁也不知道。拿钱不给票,收费不公示,这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要做到监管其实并不难。

对于一些正规停车场,市民林女士则对个别收费员态度恶劣、着装随意、不给票据等问题深有感触。她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对收费员进行考评规范,建立“红黑榜”,定期公示。

“一个临时停车场,简直就是‘摇钱树’。”网友“云淡风轻”说,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却被一些单位或者个人占用,当做自己收费的地盘。他举例说,泉秀街附近一私设停车场约有50个车位,2小时内收费5元,按照一天轮换5次计算,一天可以收1250元,一个月就超过3万元。市民林先生指出,现在中心城区乱设停车位收费的,不少是打着老人会或者社区的旗号,这种行为谁来监管制止?

读者徐先生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履行好职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于市民投诉及检查中发现的乱象,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形成震慑。“公共资源,谁来统筹管理?乱收费屡禁不止,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监管?这是读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解决停车收费乱象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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