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待遇 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 为推进在泉生活、工作、求学的台胞台企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进一步落细落深,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若干措施”着眼于环境打造、社保管理、工作岗位提供以及就业等方面提出新举措。 关键词 住房保障 对已在泉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泉州市属地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符合条件的在泉台胞还可以同等申请保障性住房。 同时,推动台胞在泉使用台湾驾驶证和便利换领大陆机动车驾驶证。 关键词 社保 对在泉台胞参加“五险一金”实行分类管理,在泉台胞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医疗服务待遇,在公立医院开通台胞就诊“绿色通道”。对已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等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台湾职工纳入工会职工医疗互助范围。 关键词 就业 扩大事业单位招收台胞规模,根据台胞意愿和单位需求灵活使用编制。建立台湾青年创业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键词 就学 台胞子女在泉接受学前教育,就近就便安排到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义务教育的,在泉州优质学校预留一定比例的学位,由居住地所属县级教育部门按志愿统筹就近安排优质学校就读。 关键词 人才引进 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泉州半导体高新区试行“谁用人,谁评价”的台湾人才自主评价模式。 台湾教师可按规定来泉从事基础教育阶段教学。安排专门周转编制用于引进台湾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可采取直接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入编内管理,与我市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中小学和幼儿园引进的台湾地区教师薪酬待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继续面向台湾同胞招聘医师,聘用的台湾医师在台湾地区取得的学术成果纳入工作评价体系。推动持台湾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已从业1年以上的台胞在我市执业。 关键词 法律援助 加大涉台纠纷调解、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推动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台胞权益司法保护中心、审判服务中心。 关键词 基层治理 推广台胞参与社区建设管理试点,鼓励各级社会组织招聘台湾社工。 鼓励台湾团队参与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美丽乡村规划编制或方案设计、古建筑保护修缮设计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