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雅玲)为进一步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问题。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政府主任科员苏少辉等人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时任张坂镇政府副镇长苏少辉在分管国土资源管理、非煤矿山整治工作期间,不担当不作为,导致辖区无证矿窟盗采行为屡禁不止。同时,对张坂镇政府矿山巡查队伍日常监管不到位,发生多名巡查队员收受矿主财物、通风报信的违纪违法案件。2019年4月,苏少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永春县东平镇政府副镇长温明辉等人不认真履职尽责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温明辉在开展轻工新城霞林片区土地征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征收区域内的坟墓墓主身份甄别确认、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导致东平镇霞林村8组小组长李培强等人冒领坟墓迁移费、补偿款共计63400元。2019年4月16日,温明辉(非中共党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虚报冒领款项已全部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典型问题中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均为履职尽责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的典型。这些党员和公职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的重点,结合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基层减负等工作,深挖细查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