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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部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发布 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9-07-12 08:27:26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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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2 骑车载人

成年人仅限在座位后部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

●“成年人仅限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乘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与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客佩戴安全头盔。”

昨日下午下班时间,记者在市区多个路段观察到,骑电动车载人的现象十分普遍。在田安路上,一位市民前面载着一名幼儿,后座还载着一位老人,飞快地穿梭在人群中。幼儿双手扶着后视镜,并无任何安全措施。

“今年过年前,我家的一个亲戚用电动车载着两个孩子出门,小的读幼儿园,大的读初中,一个站在前踏板,一个坐后座。刚出门没多远,他们就和另外一辆电动车正面撞上了,小的直接从车上摔下来,鼻骨撞断了。其实孩子在电动车前踏板上不管是站着还是坐着都很危险,一是容易被甩出去,二是影响家长驾驶,限制电动车载人还是有必要的。”市民陈女士说。

“如果规定可以在后座用固定座椅承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该详细规定什么样的固定座椅才安全合规。另外,12周岁以下儿童包括出生几个月、1周岁、2周岁的幼儿,他们自己坐后座真的安全吗?”市民李小姐说。

“成年人为什么不能载成年人呢?我们同事之间经常‘拼车’上班,两人一辆电动车挺方便的。如果以后一人一辆车,路上不是更堵?”市民黄先生说。

焦点3 骑车持物

行驶中不得持物 禁看手机打电话

●“行驶中不得双手离把,不得有单手持物、观看手机、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昨晚,在市区东街与南俊路交叉口,记者看到驾驶电动车来来往往的市民中,不少人拿着手机打电话和回复微信。其中,多位外卖小哥更是“机不离手”,在快速行驶过程中一手紧紧地拽着手机,随时等待平台派单。

市民张先生说,在路上经常看到有人骑车时使用手机,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类行为必须严查”。

交警介绍,骑车时双手离把、单手持物、看手机打电话,都是很危险的行为。

去年8月7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一男子一边骑电动车逆行在市区江南大街上,一边看手机,未注意到前面停放的一辆轿车,直接撞上了轿车的尾部,男子受伤倒地。鲤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调查后发现,该男子还存在醉驾行为,除了要承担事故的全责,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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