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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小区业委会“擅作主张” 公共场所租给幼儿园

2019-07-19 08:43:1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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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改建为幼儿园教学楼

近日,南安市区普莲小区的业主拨打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小区业委会未经广大业主同意,将原物业管理中心等公共用房、场地出租给他人开幼儿园。目前,幼儿园已开始招生,将于9月正式上课。不过,业主咨询了教育、工商、消防等部门后得知,该幼儿园相关证件尚未办理。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施行,内文对业委会的权利和职责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业主质疑:业委会有何权力,能“擅作主张”代表业主行使权利?连日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核实采访。

业主:幼儿园建在小区 多数人并不知情

17日下午,记者来到普莲小区,正在建设的幼儿园就在小区大门口不远处,这幢两层的建筑,外立面已被刷成白色,建筑外侧还有一片约1000平方米的空地,被一圈白色的围墙围着。

在小区门口,记者见到了业主郭阿姨,她说:“幼儿园那里原本是物业管理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还有个洗手间。现在被租出去,老人也没地方活动了。”

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业委会未依法向南安市住建局和柳城街道办事处备案。此前,业委会只在小区微信群里发了一份空白合同,业委会和幼儿园投资方签的合同没有出示,具体细节业主不知情,甚至连部分业委会成员也不了解。“曾通知我去开会,但我没去。”业委会的一名陈姓副主任说,合同细节他也不清楚。

业委会:幼儿园主动找上门 未走招投标程序

业主说的是事实吗?普莲小区业委会主任王海平介绍,幼儿园建筑共两层950平方米左右,空地1000平方米左右,按一年10万元出租。他承认,确实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只是在业主微信群发了通知,后来通知楼栋代表来开会,20多位楼栋代表来了10多位。

对业主称业委会未备案的质疑,他回应,这届业委会是2015年换届的,换届后没备案成功是因为住建部门说参加的人数不符合要求,就按临时机构来管理。

“出租给幼儿园也未走招投标程序,是幼儿园主动找过来的。”他说,此前因南安二幼学位紧张,政府曾考虑在小区内建二幼分园。政府决定另行重新建设后,投资方找到业委会,表示想在小区内办幼儿园,业委会也就未另行招投标,直接与投资方商议。“现小区由业委会聘人员管理,而没交物业费的人太多了。出租物业管理中心,主要是想盘活资产,增加小区收益,改善小区环境,”他表示,已提出重新改选组建业委会,审议这几年的账目,聘请正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旧貌

幼儿园:跟业委会签了合同 手续将依法办理

虽遭到质疑,目前这家幼儿园仍在招生。“我们是3月28日和普莲小区业委会签的合同,4月份施工。”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幼儿园投资方负责人黄先生,他表示,合同上有业委会盖章和业委会主任的签字,至于是否征得业主同意,那是业委会的事情。

记者查询得知,筹设民办教育需要满足一定的办学条件,其中包含基本用房、户外活动场所及必需的教学和生活设施。黄先生表示,已向相关部门申请,“该办的手续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办理”。

部门:出租小区公共区域 要由广大业主决定

针对业主对小区业委会行为合法性的质疑,记者采访了南安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委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也就是说,小区公共部位的改建、出租等涉及业主公共利益的决策,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由广大业主决定。他还表示,普莲小区业委会并未向住建部门备案。该小区业主如果想成立新一届业委会,可先组织十人以上业主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随后,记者咨询了南安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得到的回复均是该幼儿园尚未办理相关手续。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也未查到该幼儿园的营业执照信息。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群众投诉称普莲小区内一幼儿园存在违建现象,他们到现场核查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幼儿园方已自行拆除保安亭,也停止了对围墙的施工。

(记者 黄耿煌 陈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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