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后心梗身亡 纠纷只因一堵墙 经法官调解,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 ■早报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傅超威 常言道“邻里团结是非少,家庭和睦百事兴”。家住安溪县福田乡的杨大伯在家门口因建房问题与邻居刘大妈发生口角,争吵中,杨大伯突发不适倒地,5个小时后不治身亡。杨大伯的妻子儿女遂将刘大妈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26万余元。 建房砌砖意见不一 多年邻居发生争执 杨大伯和刘大妈是多年邻居,两家的房屋为合墙建设。2018年2月,刘大妈家准备加盖第三层楼,需要动用杨大伯家二楼顶楼楼梯口的砌砖部分,双方约定先将部分砖头敲掉,待三楼的柱子建好后再由刘大妈一方修复顶楼楼梯口的砖墙。 2018年4月,刘大妈家的三楼建设完工,却一直未按照约定修复砖墙。同年5月28日晚,杨大伯家二楼楼顶垒起来的砖被大风吹倒。翌日上午7时,两家因处理方案不同发生争执。当天下午3时,杨大伯站在自家门口与刘大妈就修复砖墙的物料、人工费用的分摊问题发生激烈口角冲突,数分钟后,杨大伯突然昏倒在地。 五旬阿伯病发死亡 家属索赔26万余元 辗转两个卫生院后,50多岁的杨大伯还是未能被成功抢救,于当天下午6时40分许死亡。据福田乡卫生所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杨大伯死亡原因系急性心肌梗死。 数月后,杨大伯的妻子儿女将刘大妈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876161元的30%,即26万余元。 原告认为,刘某在明知受害人杨某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仍与其在家门口发生口角诱发杨某急性心肌梗死,并出具了杨某病历、卫生院门诊卡等证据。 被告辩称原告要求支付赔偿款于法无据,目前的证据不能证明杨某系心脏病发作引起死亡,因此不能认定杨某的死亡与刘某具有因果关系,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多次主持调解 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 因双方系多年邻里,为了两家人之间的矛盾能顺利化解,往后能和谐相处,近日,安溪法院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根据法庭调取的证据,刘大妈在知道杨大伯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下,还继续与杨大伯争吵,客观上给杨大伯在精神、心理上造成刺激,其行为与杨大伯最终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而杨大伯明知自己患有高血压,仍与他人发生争吵冲突,最终导致病发死亡,属于自身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生命权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综上,法官耐心地向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共需支付杨某妻子、子女赔偿款5万元。杨某的妻子、子女三人自愿放弃其他部分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邻里间贵在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多一份包容与理解,少一份计较与冲突,选择理性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及言行,好好沟通,以免产生不好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