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用下调对车主而言是个好消息
现在马路上的电动汽车越来越多,充电费用成了很多车主关心的话题。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通知,从8月起,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电动乘用车由1元/千瓦时(不含电费)降为0.9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经营者可在规定的上限标准之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电费也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充电服务收费标准下调意味着充电费用也将减少。不过,近日有不少电动汽车车主反映,他们在充电时发现,不同公司的充电桩定价不同,同公司不同站点的充电桩的价格居然也不相同,他们搞不清楚这其中的原因。记者对此采访了相关部门,解答车主疑问。
走访 不同充电桩价格有差别
记者走访获悉,目前泉州的公共充电桩运营商主要为国家电网、特来电等企业,占据90%左右市场份额。
记者在“特来电”新能源汽车的APP上发现不同站点充电桩价格不同的情况,例如“上海大厦”站点价格为0.8元/千瓦时,“兴祥大厦”站点价格则为1.6元/千瓦时,价格相差较大。
记者前往“特来电”的几个充电桩站点查看,其中“上海大厦”站点为露天站点,夏季高温,太阳炙烤,但因为价格便宜,仍有不少车主选择在这里充电。有的车主急需用车,就干脆敞开所有车门通风,在烈日下等待汽车充好电。
回应 接入方式决定终端价格
为何不同站点的充电桩价格不同?“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泉州地区负责人张荣纪说:“这主要和充电桩的变压方式有关。”
张荣纪介绍,如果该站点的充电桩是公司高压独立包装,即自己放专用变压器,那么属于集中式接入,用户享受的是大工业电价的价格。如果该站点的充电桩是低压接入居民或商业用电变压器,属于分散式接入。
“要根据变压器的性质来定价。”张荣纪说,“如果这个变压器本身的主要用途是居民用电,分出150千瓦供给新能源汽车充电,那么就根据居民用电价格定价,如果接到酒店,就按酒店价格走。”因此,公司高压独立包装的充电桩价格较优惠,分散式变压器价格则因地而异。
福建省物价局规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的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充电电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 充电服务收费标准降低
据了解,经营性充电桩的收费由两部分组成:电费和服务费。根据省发改委的通知,从8月1日起,调整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服务收费上限标准,电动乘用车由1元/千瓦时(不含电费)降为0.9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经营者可在规定的上限标准之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同时,2020年12月31日前,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暂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当地大工业目录电度电价减半执行。
此前,泉州充电桩的电费没有限价,一般为0.29元/千瓦时。此次峰谷分时电价,电费会拉开差距。峰时段为8:30~11:30、14:30~17:30、19:00~21:00,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半夜充电最划算,也缓解用电压力。记者从国家电网旗下充电平台“E充电”获悉,目前该平台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每千瓦时从1元降到了0.9元,石狮、洛江等地区部分站点的服务费仅为0.3元/千瓦时。在电费上,“E充电”部分站点已经实行了峰谷分时计费,比如洛江供电营业部充电电费在0.1583元~0.4208元/千瓦时。
记者致电泉州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电费价格确实按接入方式的不同存在差异。前端价格由政府规定,不同的用电方式价格不同,就会影响其分散到的充电桩的电价,前端为集中接入的高压独立包装变压器,享受的电价又与一般电价不同。如果前端价格进行调整,各大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供电价格也会随之调整。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各大企业已经接到降价通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抓紧落实。
(记者 魏婧琳 实习生 翁欣桐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