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湖里区文明办、城管办、小区办、建设局、消防大队联合出台《关于湖里区加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的通知》,从部门监管职责、公维金使用、物业及业委会职责等方面入手,破解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修难、公维金支取难等一系列瓶颈性问题。 厦门市湖里区五部门联合发文 近年来,针对辖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缺失严重,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的实际情况,湖里区结合社区治理,将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建设纳入治理范畴。在全面摸底调查、多方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湖里区消防大队积极推动湖里区委、区政府出台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政策性文件,由区委文明办、区城管委办、区小区办、区建设局、湖里消防大队联合出台《关于湖里区加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的通知》。 该《通知》在明确职能部门、物业单位、小区业委会及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责任的同时,针对制约住宅小区自动消防设施维修经费难的“瓶颈”,重点突出小区消防设施维护改造经费使用,明确要求业委会应及时筹措资金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及维护保养”;未成立业委会的物业小区,物业企业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动用公维金,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换维护;已成立业委会的物业小区,应明确公维金使用规则,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规则约定,动用公维金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换维护。 除此之外,《通知》还严格规定了小区首期专项维修金(大金)、小区日常专项维修金(小金)的使用流程,并对紧急情况下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筹措、经营性收入等资金使用做出指导性规定。 依托《通知》要求,湖里区消防大队已于近期牵头联合街道办、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先后以中港花园二期、新景天湖小区、禹州棕榈城消防隐患整改为试点,指导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开展消防消防设施改造维护。目前,中港花园二期消防设施维护更新工作已完成工程招标,动员公维金60余万元,9月底前可全面完成改造施工;新景天湖小区共筹措 121万元,整改工作已逐步开展;禹州棕榈城共筹措70余万元,目前已完成整改进入验收阶段。湖里区消防大队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全力推动物业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建设。(陈荣亮 苏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