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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9-13 09:18:4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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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雅玲)中秋已至,国庆临近,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净化节日风气,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泉港大队副大队长林万通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期间,林万通先后10次私自驾驶公车前往福州、厦门、三明等地办理私事,并用公款报销个人私用公车时产生的燃油费1575元、高速公路通行费1275元,共计2850元。2019年6月,林万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晋江市金井镇玉山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洪清传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1月19日,洪清传向组织报备为其子结婚设宴15桌。1月24日婚礼当天设宴13桌,次日利用女方办理返亲宴机会再次设宴20桌,共设宴33桌,比向组织报备的桌数超出18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3月,洪清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更是作风建设的检验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绷紧作风纪律这根弦,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契机,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典型问题为鉴,举一反三,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懂规矩、守底线,牢记初心使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继续发扬斗争精神,锲而不舍狠抓作风,针对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1+X”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者,从严从重查处,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推动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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