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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十措施保障猪肉供应 加大信贷支持降低养殖风险

2019-10-10 09:33:1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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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担保贷款程序,推进生猪目标价格保险   

图为某超市分装好的新鲜猪肉  (刘倩 摄)

日前,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5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泉州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巩固提升泉州生猪基础产能、全力保障生猪生物安全、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严格屠宰检疫监督管理、健全市场供给保障机制、强化生猪产业扶持政策、严格屠宰检疫监督管理、持续推进非洲猪瘟防控、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强化宣传引导和考核奖惩。

确保自给率在40%以上

根据通知,泉州将组织编制《泉州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根据环境容量、可养区规划和种养平衡要求,科学调整生猪养殖规模和空间布局,确保泉州生猪自给率保持在40%以上。迅速引导增加生猪存栏量,并给予有能力的企业调增养殖许可规模,以快速提高基础产能。

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杜绝盲目禁养限养。对于非禁养区内未达到环保要求而被停产的规模养殖场,可依法设定适当的整改过渡期,允许整改达标后恢复生产。

提高生猪养殖防疫水平

为提高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水平,泉州将组织对全市现有存栏2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尤其是禁养区内的小型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建档、清栏拆除,防止复养或寄养。对生物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不愿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养猪场户,经评估后坚决给予关闭。实行安全防护距离“双向”保障制度,在规划、选址和建设上,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厂)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住宅、学校、厂店、公路等人群活动场所也要符合卫生防护要求,不得逼近既有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厂)边界500米范围内,以免影响生物安全和卫生安全。

为鼓励生猪养殖相对集中区域建设运输车辆洗消中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在省级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给予每个中心配套补助20—30万元。对于采用间热式高温高压灭菌脱水工艺处理病死猪的大型动物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给予项目落地乡镇500万元的奖励。对于建立规范化非洲猪瘟PCR检测实验室且经过验收并获得省级授权的企业,市级财政补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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