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被查封 虚构300万元租赁合同 此外,王某还是石狮蚂蚁城鞋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城)及石狮浩盛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盛)实际控制人。 2015年8月10日,某银行泉州分行与蚂蚁城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并将位于石狮市宝盖镇宝盖鞋业工业园的宿舍楼和厂房作为抵押。蚂蚁城逾期未还,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该房产,并将该债权转让与石狮某纺织有限公司。 强制执行期间,王某伪造蚂蚁城的抵押房产,以年租金30万元、租赁期限至2028年出租给浩盛公司使用的合同,虚构浩盛公司于2014年4月8日支付给蚂蚁城10年租金300万元的事实。去年7月4日,王某指使浩盛公司经理曾某以浩盛公司的名义向石狮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诉讼,请求判令法院不得执行抵押的房产。在该案审理期间,王某又伙同妻子指使邱某到法院做虚假陈述,证明邱某于2014年4月8日转账给300万元,就是房产租赁合同的租金。王某的妻子也到法院做虚假陈述,证明浩盛公司向蚂蚁城承租本案涉案房产及有收到浩盛公司支付的租金300万元。 去年10月15日,石狮市法院驳回浩盛公司的诉讼请求,浩盛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案发后,王某拒不供述涉嫌虚假诉讼案犯罪事实。 石狮法院一审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虚假诉讼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日前,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记者 许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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