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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敲响网上开庭“第一槌”

2020-02-06 08:28:40 何祖谋 王情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培源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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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通讯员 王情娟“现在进行语音测试,原告,能听清楚我说话吗?”“可以听清。”“被告你呢?信号正常吗?”“第三人,你那边一切都正常吗?”得到肯定回复后,主审法官李少雄敲下法槌宣布本次庭审正式开始,这是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敲响的在线庭审“第一槌”。

4日上午10时,在石狮市人民法院金融互联网法庭内,一起抵押权纠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法庭里只有戴着口罩的法官和书记员,而原告、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在防控疫情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又兼顾审判效率,石狮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保障案件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本案中,被告庄某于2011年1月8日向原告某置业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以该房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向第三人建行某分行申请按揭贷款。某置业公司为庄某提供阶段性担保。合同签订后,某置业公司如期交付庄某所购的商品房,该楼盘也完全具备了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至庄某名下的条件。但庄某至今既不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也不申请办理产权和抵押等手续。某置业公司遂于2020年1月将庄某起诉至法院,提出要求庄某立即办理该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诉求。

石狮法院立案受理后,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在征得原、被告及第三人同意后,于2月4日通过“金融审判在线办公平台”安排三方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经过庭审程序,法庭当庭判决庄某应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办理该商品房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庄某应在办妥上述房屋产权登记后立即办理上述商品房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权人设定为建行某分行,建行某分行应在庄某办理上述抵押登记时予以必要的协助。

“在家也能参与庭审,真是太方便了,原本还担心会因为疫情原因耽搁呢。”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王某高兴地说。

除了在线开庭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对于羁押在石狮市看守所的被告人,该院还利用远程法庭实现视频开庭、宣判并实现法律文书的电子送达;对于未被羁押的被告人,通过与检察机关视频连线进行庭审,同步进行庭审录音录像。

4日下午,石狮法院还利用远程法庭在线开庭审理、宣判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针对目前的疫情形势,石狮法院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加法院庭审,既减少了人员的聚集,又保障了诉讼人的合法权益。”石狮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明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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