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游怡冰 通讯员张依霖)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昨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举行第二期“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线上宣讲会。 活动邀请了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经办科副科长王雪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直属部主任黄桂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贷款科科长周育荃,围绕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企业职工医保费缓缴减征、阶段性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等复工复产政策进行专业解读。 据悉,根据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自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根据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阶段性支持政策,为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困难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恢复缴存。医保部门则在疫情期间实施阶段性缓征、减征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医保费单位缴费率由7.5%降至4%,企业生育保险缴费率由0.5%降至0.35%,减征期限为今年的2月至6月。实施医保费减征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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