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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找到工作没钱花 男子偷电动车第二天就被抓获

2020-04-02 20:05:07  潘贤利 庄凌龙 郭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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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庄凌龙 郭川)因找不到工作没钱花,一男子心生盗窃的念头,趁无人注意偷走他人停放在超市门口的电动车,不过第二天他就被抓了。2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了解到,嫌疑人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12日。

1日下午6时许,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接一男子报警称其一辆白色电动车被偷。据受害人孙某称,他到超市买东西,买完东西出来后,便发现停放在超市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

民警调取了案发周边监控录像发现,就在受害人孙某走出超市的前十来分钟,一名男子骑着一辆共享单车到了超市门口,见四下无人,便骑走了受害人的电动车。

“我明明锁了车,怎么他(嫌疑人)就这样骑走了。”孙某的疑惑,很快民警给出了答案。

民警延伸监控录像,在第二天中午12时许,便在桥南一小区将犯罪嫌疑人朱某(男,33岁,广东人)抓获,在桥南的一家电动车行找到被盗的电动车。

“我本来是出门去找工作的,没找到工作心情不好,又没钱,见到那电动车就想偷了去卖。”朱某说,车主锁了车门锁,他便用钥匙硬性撬开,骑走电动车。

据了解,偷了电动车朱某很心虚,马上就在附近找了一家电动车行,想卖掉电动车,没想到店家还问他要电动车相关证件信息,拿不出来一时心虚,朱某便直接将车扔在了车行,“送”给了店家。

因涉嫌盗窃,朱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12日。

警方提醒,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为自己的电动车或是自行车加把锁,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内统一的停放点或是有专人看管的地方;当电动车或是自行车被盗后,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要因为损失不大就不报警,反而助长了小偷作恶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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