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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泉州市级财政下达价格临时补贴

2020-09-28 09:47:41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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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蔡紫旻)记者日前获悉,为确保我市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全市统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财政承担的7月价格临时补贴已于本月下达,共计104.98万元。

经统计,今年7月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10.9%,已超过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临界点。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全市2020年7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第二类是全市2020年7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7月泉州市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上涨4.2%。经测算,第一类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补贴资金总额为349.8万元。其中,市级承担30%,共计104.98万元,县级承担70%,共计244.82万元,由属地民政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发放。第二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补贴资金总额为17.69万元,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由市、县人社局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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