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无人看管的流浪狗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他人休息。宠物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其携带者应当即时清除。携带犬只外出应当束牵引带。” ——摘自《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带狗逛公园、遛街未束牵引带,让宠物犬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明年元旦起,《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这些不文明行为都有详细规定及相应的管理处罚办法。 立即走访 无绳遛狗随地排泄 不文明养狗时有发生 近年来,家犬、流浪犬的扰民伤人及粪便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狗伤人事件引起的纠纷矛盾亦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和谐。昨天,记者走访市区刺桐公园、东湖公园,以及几条主干道,展开一番调查。 上午10点,记者在市区田安路泉州商城广场东侧看到,几只狗在这里嬉戏。它们有的绑着绳子但并未戴嘴套,有的则连绳子都没有。“这里人来人往,还有很多小孩子,这些狗对小孩来说是一种隐患。”带着孩子逛街路过的市民刘先生担忧地表示。 随后,记者在刺桐公园西侧道路上发现一只大型狗,没有任何牵引带,正在路边树底下随地大小便,不远处狗主人正在打电话。 一些居民也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有不少人养狗,经常在小区看到无绳遛狗,“我们只能让孩子远离,万一狗发狂乱咬,后果不堪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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