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泉州时政 >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民主监督专题协商会议召开

2020-12-01 08:49:3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完善水环境“双向补偿”机制

13.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探索建立多元化、综合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服务价值计算方法,科学合理确定生态服务价值和补偿资金额度。鼓励引导支持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多种方式实行生态补偿。

完善供水应急预案

14.制定季节性供水矛盾预案

要针对节假日供水紧张及枯水期供水不足制定供水预案,并加强对替代(备用)水源水质净化监管力度等。

15.完善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对未建立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应尽快建立健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加强组织协调

16.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普及,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集中供水入户的好处,主动接入自来水或农村饮水工程。

17.制定合理水价

水务部门要努力压减成本、算清成本、合理定价,使农村水价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使农村饮水工程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18.明确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负起主体责任,统筹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整合辖区内水务资源、资产、资本要素,形成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运营维护、统一融资保障的城乡供水机制,同时科学制定供水水价,完善供水价格调整机制。

19.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抓好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县级水务部门可成立农村饮用水管理专门机构,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指导。乡镇、村成立农村饮用水协会或服务性、公益性的饮用水管理群众团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20.压实运行管理责任

农村饮水工程推行企业化管理、专业化运营,统一建管,统一运营,自负盈亏。

1  2  3  4  5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