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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资金合计12000万元。其中,我县大坪乡萍州村与城厢镇经兜村各获得150万元资金补助。 通知要求,要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产业振兴示范村的优势特色产业、产业项目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渠道等,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增长机制;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支持产业振兴示范村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每个示范村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50万元、县级财政50万元。县级财政要落实相应补助资金,并发挥好引导作用,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拓宽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同时,严格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无关的支出。 通知明确,要加快项目建设。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抓紧组织实施。对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见到实效。强化责任落实。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产业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乡镇(村)落实任务,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安溪报记者 李振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