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8日讯(通讯员 黄哲钦)黄某在怀孕期间一直游荡于网络上,这时她在网上认识了所谓的“闺蜜”,很快两人互加联系方式,聊得十分投机,有说不完的话题,知道双方的住址后开始进行了往来。 黄某的闺蜜林女士是从事销售商品行业,经常在朋友圈打广告,黄某看了开始向林女士多次买商品,其中包括保养品、保健品、营养品、燕窝等高价值物品,从2019年至2021年上旬期间,黄某利用自己与林女士的交情再三推脱不付款。 约一年后,黄某眼看自己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也没有偿还能力,不仅不及时止损,反而变本加厉起了歹念,自己虚构了“干爸”“干妈”角色骗取闺蜜的信任,还声称不仅会还钱,还会给闺蜜一套房子作为补偿等理由推脱还款时间,甚至还利用“干爸”“干妈”角色骗丈夫,营造有靠山人设。然而,自始至终都没有还款能力的黄某,利用友情在2年多的时间里诈骗了林女士价值12余万元的商品。 2022年1月17日,林女士发觉事情不对劲报警。当天,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立即传唤黄某(46岁,南安人)进行调查,黄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黄某在20年前就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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