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安溪 > 热点聚焦 > 正文
安溪开展乡村记忆系列申报工作
2022-06-13 10:50:17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记者日前从安溪县委史志研究室了解到,安溪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记忆传承人”“乡村记忆传习所”“乡村记忆名特产”推荐申报。此次推荐申报,是贯彻落实市、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提振乡村文化的重要举措。

根据要求,“乡村记忆传承人”“乡村记忆传习所”“乡村记忆名特产”推荐应符合一定标准,即所传承和传习的乡村记忆文化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名特产能够充分展示“一村一韵”特色等。

据介绍,“乡村记忆传承人”要求传承人能够熟练掌握传承项目的知识技能,具有传承能力,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且在该项目传承中有核心作用,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乡村记忆传习所”要求传习项目能立足于乡村记忆文化,有固定的教学、制作、展示场所,有传习制度(机制),经常性开展传习活动,能够引导当地群众、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乡村记忆文化建设。“乡村记忆名特产”要求产品具有鲜明的地域和民族特色,有一定的历史传承及沿革轨迹和独立的文化内涵,拥有良好口碑、开发潜力较大。

据悉,安溪县委史志研究室将对此次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建立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库,再择优部分项目上报市委史志研究室,待市委史志研究室进一步考察确定后,授予市级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泉州晚报记者 罗剑生 通讯员 苏连锦)

主办:中共安溪县委宣传部 东南网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