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正文

转错账给服刑人员 泉港法院南埔法庭“隔空”调解成功

2022-09-29 12:38:2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泉港法院南埔法庭利用远程视频连线看守所,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民事案件。

今年7月26日,蔡某因生意需要,原本要通过手机银行向赵甲转账22万元,但因操作不当,误把该款转入赵乙银行账户内。蔡某当即发现转账错误,但因联系不上赵乙,导致无法告知赵乙返还该款,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赵乙诉至泉港法院,请求赵乙返还不当得利款22万元。

案件受理后,在送达应诉材料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赵乙因刑事犯罪目前尚在某地看守所服刑。考虑到被告的所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疫情形势,为避免在押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引发疫情风险,经与看守所进行反复沟通,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采用远程视频的智慧庭审方式开展庭审活动。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并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乙同意返还不当得利款22万元。至此,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得到了妥善解决。

法官介绍,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该案中,蔡某由于自己操作失误导致将生意往来款误转至赵乙银行账户,该行为并非蔡某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双方也未曾有案涉生意款项往来的合意,可见,赵乙取得该款并无法律上的依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赵乙依法应当返还所得不当利益。

法官提醒,市民若发生转账错误,请及时与对方友好协商;如无对方联系方式,可通过平台客服协助沟通;若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挽回损失,应收集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查明核实对方身份,准备好诉讼资料及时到人民法院起诉。

据悉,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泉港法院突破地域壁垒,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组织远程视频庭审,一方面既减少了疫情防控风险,另一方面又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为诉讼当事人减诉累、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泉州晚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许煌燃 郑燕英)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