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石狮 10月2日0时许,石狮交警大队民警在石狮市香江路与北环路交叉路口执勤时,查获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2mg/ 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鲤城 10月1日19时42分,鲤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鲤城区钟楼岗,查获施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施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施某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泉港 10月2日0时15分许,泉港交警大队涂岭中队民警在驿峰路,查获朱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鉴定,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8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台商 10月1日22时32分许,台商交警大队民警在通港路,查获周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周某体内酒精含量5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晋江 10月1日0时57分许,晋江交警大队英林中队民警在晋江市英林镇龙英路,查获吴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鉴定,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4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惠安 10月1日23时10分许,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民警在螺城镇前型村路段,查获谢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酒驾是一条高压线,不仅对自我安全不负责任,也是置别人的安全于不顾。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举报查实的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让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交警提示: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