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某公司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20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驻局专家对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储存有聚氨酯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干虹漆、环氧地坪漆等危险化学品以及建筑装修辅料等物品,且该公司未能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9月20日,区应急管理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两种油墨进行危险化学品鉴定,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入管理的易燃液体。据此,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21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涂料及地坪漆的行为属实。 【查处理由和结果】 此案经过调查询问、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认定该公司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整(¥105000.00元),并没收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折合人民币捌仟伍佰壹拾玖元(¥8519.00元);共计壹拾壹万叁仟伍佰壹拾玖元整(¥113519.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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