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头条 > 正文

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公布 ​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5290元

2023-06-28 11:06:0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下月起实行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全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与上一年度相比,缴存额上限标准提高了236元,下限标准保持不变。

根据省政府关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精神和市统计局统计公报,202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174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96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10元。

调整后,2023年泉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88174元÷12×3=22043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2043×12%+22043×12%=5290元(四舍五入)。

下限标准方面,2023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96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960×5%+1960×5%=196元。2023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81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810×5%+1810×5%=182元(四舍五入)。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泉州晚报记者谢曦 通讯员周育荃)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