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要闻时政 > 正文

石狮累计培育39家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4-05-04 09:43:24 周进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培源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3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周进文)日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257家企业被认定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石狮市共有包括福建省德奥针织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3家企业榜上有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9家。

“专精特新”是国家为推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增强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而实施的重大工程。可以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提。为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近年来泉州全力释放政策红利,持续加大奖金奖励力度,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叠加奖励共30万元。对通过复核或再次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一直以来,石狮市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扶持工作,精心抓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跟踪、服务与指导,引导企业注重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为进一步增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引力度,不久前,石狮推出招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若干措施,从大力招引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企业入驻标准化园区、降低企业项目用地成本等四个方面,培育产业发展“金苗子”、生力军。其中:

支持企业入驻标准化园区方面,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租用园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产生的租金,享受两年五折优惠;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享受四年五折优惠。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购买园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的,按照对应评估价格10%予以减免;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购买园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的,按照园区产业成本价执行。对企业购买园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产生的银行贷款,由市财政给予1%的贴息补贴,补贴期限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入驻园区后第一年产生的用电费用,用电量达到2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每千瓦时0.05元的奖励,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购置新设备方面,对企业在建设期内新购置生产设备(含设备配套软件,下同)含税购置额100万元(含)以上,实行超额累进补助:500万元(含)以下的,按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下同)的5%予以补助;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8%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石认定方面,对在石狮市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福建省、泉州市级给予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核或再次认定的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予以公布表扬并挂牌。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