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泉州洛江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洛江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3月24日至4月15日,全区境内林区进入森林防火禁火期
2025-03-31 10:51:08  作者:   来源:洛宣   责任编辑:薛逸群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为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从2025年3月24日至4月15日,全区境内林区进入森林防火禁火期。

二、森林防火禁火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下列用火方式:

1.吸烟、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

2.烧地、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炼山造林等农事用火以及施工单位生产性用火;

3.到林区、森林风景区游玩野外烤火、烧火做饭和烘烤食品;

4.其他生产性、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三、违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或22633817。

特此通告。


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闽ICP备05022042号
泉州市洛江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362011
联系电话:0595-22633911
洛江区举报电话:0595-22633911 洛江区举报邮箱:lj22633911@126.com
泉州市洛江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