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2月这4人终生禁驾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 作者: | 时间:2022-12-23

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2022年12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4名驾驶人名单,其中有2名驾驶人因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2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名单曝光

典型案例曝光

2022年2月9日2时许,谢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安溪县龙凤都城路段时,碰撞同车道前车由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造成该二轮电动摩托车乘员陈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谢某应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谢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听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为预防因酒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夜查行动,重拳整治酒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禁酒驾宣传提示,保持严查严管态势。今天,泉州交警对12月以来查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300mg/100ml以上的驾驶人和多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请勿心存侥幸,牢记“酒后不开车、醉驾要判刑”。

典型案例曝光

12月6日16时10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东桥镇东桥街路段时,被惠安交警大队东桥中队民警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2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典型案例曝光

12月3日17时2分许,苏某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安市洪濑镇江滨东路时,被南安市公安局洪濑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苏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苏某此前曾先后四次因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查处,此次醉驾已是苏某第五次涉酒驾驶被查。

交警提示

“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这是我们经常提醒驾驶员的一句话。泉州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在全市酒店、餐馆、KTV、商业街区等场所的周边道路以及酒驾易发地段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请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