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作品要求 1、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24:00。 2、所有作品必须为手机拍摄图片,且为原创作品。若活动组织方发现参赛者图片未使用手机拍摄,且参赛者又无法提供图片为手机拍摄的相应证据,组织方有权取消该幅作品参赛权。 3、参赛者须在邮件内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籍贯,以及工作单位、通讯地址,以便编辑联系。 4、参赛图片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参赛者均被视为默认同意遵守相关规定,同意主办方规定事项。 5、图片命名需具备“类别”、“作者”、“标题”、“电话号码”等要素。(如“风景类 + 张三 + 图片标题”+“电话号码”) 6、若图片为组图,则应在图片标题中注明图片顺序号。 7、参赛图片可以进行尺寸大小裁切和适当的亮度调整,但不得作过分处理,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投稿方式 围绕比赛主题及类别,通过手机摄影,按要求命名后,通过电脑发送至参赛邮箱,参赛邮箱为:zgwdsh@163.com(意思为:“职工文都生活”首拼),并注明作者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 八、评奖方式 组委会将组织知名摄影家、媒体记者、资深摄影爱好者和评论员(网友)对征集图片进行初评和复评,并根据投稿情况为每个比赛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或等值奖品)。获奖作品将在媒体上展示,主办方还将根据投稿情况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3家。 九、其它事项 1、主办方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刊发和使用参赛者投稿作品,用于相关宣传及新闻报道,参赛者拥有署名权。 2、具体相关参赛须知可登陆“东南网泉州频道”首页(http://qz.fjsen.com),“‘文都泉州我的家’2015泉州职工手机摄影大赛活动”专题网页浏览。 3、各地、各产业(系统)工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发动所属地区和职工积极参与,扩大职工知晓率和参与面,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泉州市总工会 2015年2月4日 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