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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完成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协议签订 141条公路管养单位有变

2017-09-25 08:16:0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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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徐斌 记者陈淑华)截至9月15日,泉州市公路局已悉数完成与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晋江等1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协议,这意味着泉州境内共有141条普通公路的管养单位产生变化。

普通公路移交管养工作是根据《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2012—2030)》等文件开展的,目的是全面理顺普通公路管养分类事权和责任主体,实现“国省道由公路管理机构管养、农村公路由县乡村分级管养”,基本形成管养层级清晰、责权匹配、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普通公路管养体系。

今年以来,按照省里相关要求,市交通委制定了泉州市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实施细则,成立了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公路局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移交接养协议。一段时间来,各县(市、区)政府,市、县(市、区)两级交通、公路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至9月15日,完成全市141条普通公路的移交接养协议签订,并明确移交的线路、里程和项目对象,以及相关的内业档案资料。

此次由地方政府移交市公路部门管养的公路共4条152.51公里,由市公路部门移交给地方政府管养的公路共137条950.098公里。下一步,相关管养单位将按照省交通厅、省公路局规定的时间节点,以及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完成具体线路的移交接养工作,落实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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