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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颁发首张“即办”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2018-06-12 17:15:53 林泳坤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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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林泳坤 本网记者 谢玉妹)6月11日上午,打算在泉州开发区开汽车维修厂的黄东旭,从泉州市直属运管所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经营许可证,意味着他的公司可以正式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了。这是泉州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以来,第一本当场即办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这一“当场即办”的审批模式是“告知承诺制”,是开展行政审批改革的新尝试。使用这一审批模式后,申请人向审批窗口提交相关资质材料,签署承诺书后,就可以当场领取经营许可证。签署承诺书,主要承诺自身符合审批条件,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后续监管等。

据了解,目前该政策还在试点阶段,试点地区包括泉州开发区、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高新区、石狮高新区)。“选择这两个区域作为试点,主要是因为两个区域的机动车维修市场主体比较多,试点意义比较大。”泉州市直属运管所审批窗口负责人陈荣海介绍。

据了解,如果按照旧模式,办理这一事项,需要花15个工作日,申请人需经历“受理、审查、决定(含办结)”三个环节。实行“证照分离”试点,启用“告知承诺制”模式后,简化了审批手续,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为宽松的营商环境,实现市场快速准入,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舒心、更快捷。

对于试点“告知承诺制”后,审批提速了,行业如何监管的问题。陈荣海表示,交通部门也已做好准备,工作重心将从重前期审批向重后期监管转变,开启宽进严管的新管理模式。在企业领取许可证后,审批窗口会在2个工作日内,将企业信息告知企业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交通执法机构。运管机构将在2个月内到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核查相关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对没有达到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经营许可。

如果企业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弄虚作假,作出不实承诺,以“告知承诺制”获得经营许可后又被撤销、注销许可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名单,3年内不能申请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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