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渐渐逝去的缠足人生:曾跪着走出全家生路
皇后马大脚和小脚的潘金莲 这几百年以脚出名的两个女人,一大一小,一个是朱元璋的老婆,一个是小说人物潘金莲。 元末,朱元璋从皇觉寺辞去和尚,转行干起义,娶了马大脚。她的大脚是不是格外大?不是,马氏只是因为是苦出身,从小下地干活,没缠脚,所以民间就传为“马大脚”。 马大脚当了皇后,有次在南京街头,风吹轿帘,露出大脚。当年元宵,南京街头出了一幅画,一个女人赤着大脚怀抱西瓜。敏感的朱元璋看见这画,认为是暗讽他老婆,竟降旨把那条街的人杀掉。(明代徐祯卿的笔记小说《翦胜野闻》记载) 同样和现在我们在电视电影中所见不同,潘金莲出名的不是美貌,而正是三寸金莲。 《金瓶梅》中有这么一出,西门庆玩弄女仆宋惠莲时,夸她的脚比潘金莲的还小,潘金莲的鞋子正好能套住她的鞋。宋惠莲很自豪,但偷听的潘金莲哪里受得了,最终陷害了宋惠莲和她丈夫。可见,一双脚也能让女人走火入魔。 甚至,当年的菩萨塑像也是小脚的。民国时人笔记《东鳞西爪》记载,泰山东岳庙供奉的娘娘,泥塑金身,三寸金莲,朝拜者多制锦鞋,为娘娘寿。山东实行放足运动,才将娘娘小脚换大脚。 他们或许能早一点结束缠足 缠足是汉民族的习俗,但并未随着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结束。 1272年,忽必烈定都北京。蒙古女人要骑马放牧,当然不缠脚。但当时,蒙古皇族不反对汉人缠脚,反而把玩汉族妇女的小脚,缠足继续向纤小方向发展。 清朝也是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崇尚大脚。顺治下旨:凡以缠足女子入宫者,处以斩刑。几年后,顺治重申,抗旨缠足者,其父或夫杖八十,放逐三千里。后来康熙也重申禁令。 和清朝实行“留发不留头”的剃发令相比,最终没能禁止缠脚。康熙七年,最终开禁。结果,一些满族妇女也悄悄效仿缠脚。缠脚风尚,最终不可收拾。 另一个可能提前结束缠足的人,是太平天国首领洪秀全,为驱使劳动,“令妇女不准缠足”,“任荷砖开沟,浚濠运土诸役”,促进了很小一部分人放足。 1905年,慈禧太后颁布谕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中国知网期刊论文《缠足与反缠足考察》) 1912年孙中山通饬全国,劝禁缠足。时尚之都上海,“天足女郎”成时髦新名词:“学界开通到女流,金丝眼镜自由头。皮鞋黑袜天然足,笑彼金莲最可羞。” 积弊千年,实难一时放开。最终,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才最终禁绝了缠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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