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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一控”,确保“减之有序”。根据“按需设岗、从严控制、保障重点”三大原则,泉州市委编办确定窗口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值班值守、司勤等岗位作为需求保障重点,并明确三个“严控”标准,即审批、执法、人事和涉密等岗位,严禁使用编外人员;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保障的岗位,严禁使用编外人员;现有编内人员足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严禁使用编外人员。 泉州市委编办坚持“事毕收回、事减核减”原则,对用于完成临时性、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编外用工,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紧盯使用时限,到期及时收回,以进一步提高编外用工使用效益。 此外,跟踪评价用工单位的职能调整变化情况,如存在职能划转、萎缩、弱化或工作转以外包形式购买服务的,则相应核减控制数,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督一督”,确保“管之有方”。泉州市委编办坚持“四个一律”保规范,新增编外用工一律实行事前审批、新增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编外用工一律纳入实名制管理、违规新增编外用工一律问责追责,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坚持“定期回访”掌变动,制定出台加强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已核对编外人员控制数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文件中明确的数量、岗位、职责范围、用工方式、经费渠道等使用编外人员,并将编外人员信息录入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经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使用。 泉州还着力构建编外用工大监管体系,将编外用工管理纳入巡察、选人用人、审计等监督范围,对未经审核批准,随意进人、超额用人的,一律纳入检查报告并严肃要求整改落实,从而倒逼各单位提高编外用工责任意识,为编外用工管理规范化筑起了“防火墙”。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完善,我市编外用工管理从最初的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到实行实名制管理,再到现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逐步实现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编外人员的总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也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提供了较为科学的借鉴经验。”泉州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