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起纠纷 泉州首起涉及创意设计著作权案顺利调解
作品起纠纷 作者与委托方反目
泉州首起涉及创意设计著作权案顺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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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崇谋
创意作品最终未能交付使用,先是委托方服装公司将受托方阿成(化名)告到法院,接着阿成也提起反诉。据悉,该案是泉州首起涉及创意设计的著作权纠纷案。
近日,法官邀请泉州市名牌研究会会长、泉州市政协委员林栋梁协助调解,打开双方的心结,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创意设计起纠纷 双方对簿公堂
2012年10月12日,石狮市一家服装公司想要设计专卖店终端形象,与设计者阿成签订了涉及12万元设计费的《设计协议书》,并付了一半的设计费6万元。
哪知合作并不愉快,今年公司将阿成告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协议,且要求阿成返还6万元预付款。成为被告后,阿成也不甘示弱,反诉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的6万元设计费。这样,原本的合作伙伴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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