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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拒绝参加传销两天三夜被折磨死 5人被判刑

qz.fjsen.com 2013-10-22 07:5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网图(请作者与早报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早报讯(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仲法)在生命的最后几天,奚某过着非人的生活——被拳打脚踢、罚站、胶布封嘴、香烟插鼻孔。最终,他永远地离开了人世。这一切只因他不愿意加入传销。近日,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梁某等5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5男子送死者就医 医院报警揭开黑幕

时间回到2012年6月6日凌晨。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惠安县医院响起。急诊科值班的黄医生着手投入抢救病人的准备中。

“快救他,得了心脏病。”几名外地男子将一名男子送到急诊室,急切地对黄医生说。

黄医生看到,病人已昏迷不醒。他上前检查,发现病人已死亡。

“没救了!”黄医生告诉那5名男子。

那几个男子闻讯,一窝蜂地跑出急诊室。

情况异常。黄医生通过医院总机向公安机关报警。报完警不久,先前离开医院的5名男子当中有3人又回到急诊室看死者。警察赶到现场,3人中2人趁着夜幕跑掉,另外一人被抓获。

经检查,这名叫奚某的男子伤痕累累,惨不忍睹。经鉴定,他系遭受钝性外力作用引起挤压综合征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死亡,死亡前阻塞口、鼻引起一定程度的机械性窒息对死亡起到促进作用。

警方调查得知,在医院当场被抓的男子叫梁某。他是导致奚某死亡的凶手之一。几天后,梁某的同伙朱某飞、周某涛、万某容也归案。去年10月份,另外一名凶手黄某本在广东落网。

拒参加非法传销 遭两天三夜折磨致死

奚某是浙江人,而朱某飞等5人则来自不同的5个省份。双方原本并不认识,朱某飞为何非得置奚某于死地呢?据查,这一切都是非法传销惹的祸。

原来,朱某飞等5人在惠安搞起了非法传销组织。去年6月2日下午,奚某被骗到惠安县螺城东霞路2路1幢某室非法传销窝点。一到窝点,奚某的手机等财物就被搜走。这下,他才知道落入非法传销组织陷阱中。但他并不想同流合污。于是,接下来几天,他遭到了严刑拷打。

周某涛供称,奚某被骗进来后,一直说要离开,不服从“领导”。6月3日下午,他和梁某、朱某飞对奚某进行教育,但奚还是不听话。朱某飞很是恼火,就体罚奚某,让他蹲在地上。奚某蹲了一会儿说腿酸,就坐在地上了。梁某不爽,上前踢奚的屁股和背部。他与朱某飞也一起踢打奚某,并用手拍打奚的头部、扇他耳光。梁某说这样打容易有外伤,就两脚踩在奚某的大腿上,边踩边踏。后来,周某涛两脚踩在奚某的小腿上,并按住奚的双手。朱某飞一脚踩在奚琼的小腿上,另一脚离地,来回晃动。这样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打完后他们让奚某继续蹲着,并轮流看着,不让他睡觉。

6月4日晚上10时许,周某涛与朱某飞、梁某等又对奚某进行体罚。6月5日晚上10时许,周某涛与梁某让奚某坐在地上,但奚某的身体一直扭动,梁某就拿了一根木棍殴打奚某的大腿和背部,周某涛接过木棍继续殴打奚某10多下。当晚11时30分许,黄某本和万某容也帮忙看管奚某,踢打奚某。此时奚某不堪折磨,躺在地上,神志恍惚并喊渴,万某容端来一盆水,一杯一杯地倒在奚某的头上,然后叫他坐起来。尔后,万某容扶住奚某的头,拿透明胶布把奚某的口封住,接着他和梁某各拿一根点燃的香烟插进奚某的鼻孔,烟燃烧了有几分钟,梁某见奚某并没有吸进去,就去按奚某的肚子。奚某最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伙人见状才将他嘴上的透明胶布撕掉,但奚某仍无反应,且身体冰凉。梁某给奚某进行人工呼吸,可并没奏效。他们这才将奚某送到惠安县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

黄某本逃离惠安后,跑到广东加入另外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并成为一个重要头目,非法拘禁了一些受骗者,直至被抓。

犯故意伤害罪 5人被判赔50万

惠安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朱某飞等5人提起公诉,此外检方还指控黄某本犯非法拘禁罪,应一并处理。

经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朱某飞、梁某、周某涛等人各有期徒刑14年半,判万某容有期徒刑13年9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判黄某本有期徒刑15年。

同时,法院还判决这伙人应赔偿死者家属的各项损失约50万元。

判决后,朱某飞不服,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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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公堂 打死20岁小伙”追踪

故意杀人罪 主犯一审死缓

违反传销组织“规则”,被同伙兴师问罪殴打致死 

东南网10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因违反传销组织“规则”,20岁小伙徐某春被6名同伙私设公堂,遭狂殴后被弃野外致死(本报今年4月3日A4版曾作报道)。昨日上午,张某军等6名嫌疑人在泉州中院领刑。因犯故意杀人罪,主犯张某军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某福被判处无期徒刑,尤某元等4人获刑4年至15年不等。

张某军等人从四川、贵州、湖南等地来到惠安,以“天津某网络营销公司”的名义,搞起传销组织。张某军任“经理”,徐某春和另外5名凶手都是“主任”,由“经理”管辖。

去年8月,张某军听说,徐某春以“组织”的名义,向“下线”借钱,私自截留,还与“组织”内多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并让其中一名女子怀孕。这些行为已严重违反“组织”禁令,张某军便找徐某春兴师问罪,但徐某春拒不承认。

去年8月21日,张某军与陈某福、彭某三人在惠安县某酒店开会研究教训徐某春,并到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杏田村一座立交桥下踩点。而后,张某军又邀请尤某元和谭某进共同参与,指使谭某进购买作案工具。次日下午,谭某进从莆田市买了三根橡胶棍,和陈某福一道买了一根电棍。

8月22日傍晚,张某军以谈事为由,将徐某春骗到立交桥下,对其严刑拷打。最终,徐某春承认,他收了“下线”2万多元,并与3个女子发生过性关系。而后,这伙人没有罢手,直到徐某春不能动弹,才离开现场。

法院认为,张某军等人经预谋,使用械具长时间殴打徐某春,并将他遗弃在野外,放任他死亡结果的发生。张某军等6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军提议、纠集人员并参与殴打徐某春,陈某福、谭某进、王某佩均参与殴打被害人,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彭某、尤某元在案发过程中为张某军等人望风,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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