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输光钱合伙抢劫摩的司机 三名男子获刑
东南网11月4日讯(通讯员 吴思思 本网记者 谢玉妹)三名重庆老乡在赌场输光钱,就预谋抢劫摩的,两次作案后被公安机关人员抓获。日前,石狮法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梁某、张某、郭某作出判决。
26岁的梁某、40岁的张某和29岁的郭某都是重庆人,喜欢赌博,经常玩在一起。去年年底,三个人都把身上的前赌光了,就一起商量着在石狮、晋江等地抢劫摩的。
今年1月1日晚上,梁某骑摩托车载着张某、郭某来到石狮市区寻找作案目标。晚上10时许,他们瞎转到蚶江乐天超市门口时,看到有三四个拉客的摩的司机。“那个年纪比较大的摩的司机,看起来比较老实,车子新”,三人确定作案目标后,开始分工合作。其中,张某、郭某假装让摩的司机老叶载他们去祥芝,讲好价钱后,老叶载着他们往祥芝开去。梁某则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跟在后面。到祥芝后,张某把老叶引到偏僻地方,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用力敲了几下老叶的头。很快,老叶倒下了。“把钱和手机交出来”,张某把西瓜刀架在老叶脖子上,威胁他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还把他摩托车一同骑走。
抢回去的钱,没几天就花光了。1月11日晚上,梁某三人再次出动,他们骑摩托车来到晋江洋涵口一十字路口,老实的摩的司机老范成了他们的下一个作案目标。他们三人利用相同的作案方式,把老范骗到永宁郭坑村一偏僻地方,用绳子绑住老范,抢走老范一部手机、现金40元及银行卡一张,并逼迫老范说出银行卡密码,取走老范银行卡的存款100元。两天后,梁某、张某、郭某在祥芝被公安人员抓获。
近日,石狮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梁某、张某、郭某两次以为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梁某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处罚金6000元;张某有期徒刑6年1个月,处罚金6000元;郭某有期徒刑6年1个月,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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